跳到主要內容區

奉校長指示各單位應更進一步加強防疫措施,以避免本校廣大師生同仁被病媒蚊叮咬或被中央及地方政府罰款。

主旨:檢附104年8月25日及同年9月8日兩次登革熱防治會議會議紀錄,請各單位依校長指示事項及會議決議內容確實辦理登革熱防治工作,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校104年8月25日及同年9月8日104學年度第1、2次登革熱防治會議決議(附件1)事項辦理。

二、校長肯定本處及各單位同仁在登革熱防治會議決議所採取之諸多措施,並指示各單位應更進一步加強防疫措施,以避免本校廣大師生同仁被病媒蚊叮咬或被中央及地方政府罰款,相關決議重點事項節錄如下:

(一)各單位應至少每週1次進行室內外環境檢查,並填「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經主管核章後,由各一級學術及行政單位彙整所屬單位檢查表,於每星期一送交總務處事務組彙整。

(二)各單位責任區域原則上依現行清潔區域劃分,各區域檢查及清除孳生源負責人名單詳附件2。

(三)每週定期召開防疫小組會議,由總務長召集總務處及環安中心相關主管與同仁,檢討各單位自主檢查結果以及各組檢視情形,並就問題點加強改善。每兩週由校長(或指派主管)召開擴大防疫會議,成員包括各院秘書、學務處秘書、衛保組代表、宿服中心主任、各區管理員、總務處及環安中心相關人員及其他單位有關人員,會中將報告校外最新之登革熱疫情資訊及檢討校內防疫成效。

(四)校長指示總務處及環安中心應編組執行檢查,如發現有未落實防疫工作之單位或個人,經彙整後定期呈報校長知悉,情形嚴重者校長將追究相關責任。

(五)若為必要留存的積水請制定管理之標準作業流程,並製作管理紀錄簿以供查核。

(六)學生宿舍應列為重點區域。學生為防疫的一環,請學務處學生宿舍服務中心召開會議,協同各棟棟長研究如何連結學生力量以做好自我管理,增加防治成效。

瀏覽數: